2013年10月22日

煉油廠的高爾夫球場



左一總廠長李達海頒獎杯輪到喝酒的是筆者左二徐展選手楊藏謀(隊長)
左右

煉油廠的高爾夫球場
    
        對於一座工廠內會有高爾夫球場,一直是國內的問題性話題。高雄煉油廠宏南宿舍區的最內側,有座小型的高爾夫球場。那一塊地,從1944年美軍情報單位繪製,桃子園(Toshien,左營、楠梓一帶)地圖註明 Barrack 兵營,由成大建築研究所博士生陳凱劭提供的說明是:
   這套地圖共有二十多張,多是台灣重點軍事基地、工業城鎮。是二戰時期美軍情報單位制作,為爆擊(轟炸)、登陸、攻擊、接收台灣所用的。原本應該是軍事機密,鎖在美國某單位裡,幾十年後被解密;目前這套圖在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圖書館收藏、掃描數位化、並放上網路。該校圖書館版權聲明是說,這套任意下載的地圖可以任意複製拷貝,可以做任何用途。
    
我們事後推論這套圖,可能是美國情報單位大量蒐集日本統治下的台灣的電力、水力、水利、交通、都市計劃、旅遊地圖後,再配合美國高空偵察機空照做對照,然後再把曾住過台灣的美國人集合起來做研判註解(例如喬治柯爾這類珍珠港事變前在台北教英文的美國人)。
    
這套圖珍貴之處在於,日本自從1936年準備南進後,很多地圖變成軍事機密,很多建設變成了機密,使得我們在研究日本時代最後十年的台灣,出現了一段空白,這套由美國人所畫的地圖,補充了這段空白。」
    戰後有一段時間曾被佔用充當由中國大陸遷台的重機械廠宿舍,1950年代末期局勢穩定後收回,當時就決定把戰時搭建的簡陋營房拆除,成為保留綠地,不再建屋。後來由在戰前曾被派在美國採購器材董世芬接任廠長,他在美國就以打高爾夫為工餘休閒運動,就漸漸利用那綠地,先闢設兩個果嶺(Green),再增為四個,最後設成了號稱九個洞的小型高爾夫球場。更加天才的是還用巧思,把每一球道,各設兩處發球台兩個果嶺,就可以打前九洞後九洞的正規18洞球賽了。
    這座高爾夫球場在早年,動員戡亂時期是極少數獲得許可的球場之一。當然是透過何應欽將軍等有力人士取得最高當局默許才行。
    戰後解嚴前,台灣可數的高爾夫球場是:在淡水的台灣高爾夫球場、台北市青年公園的台北高爾夫俱樂部球場(陸軍)、高雄大貝湖球場(澄清湖)、中興新村省政府球場、台中清泉崗空軍球場、左營海軍球場以及高雄煉油廠球場。後來才有豐原球場、新豐球場。解嚴開放球場後,台灣的高爾夫球場就像台灣的大學一樣,多的數不清了。
    企業或機關團體對於員工休閒活動設施費用,法律規定提撥福利金支應,用以留住工作人員安定生活,是勞動條件之內,高雄煉油廠有:登山會、健行社、少年游泳隊、拳社、愛樂協會、及他社、文藝勵進社、拾穗月刊社(已停)、攝影社、郵鈔學會、釣魚社、籃球俱樂部、高爾夫俱樂部、保齡球俱樂部、軟式硬式網球、排球隊、足球隊、合唱團、卡拉OK社等等,真是應有盡有,實在是當初投考以及進廠後不願升調不想跳槽的重要原因之一。
    平實而論,高爾夫球場是運動設施,打高爾夫也只是運動、休閒活動,更不需什麼高貴污名化之說。

   
   筆者早在1985年就寫〈高爾夫球是貴族運動嗎?〉一文發表,內容如下:

       高爾夫球一直是被人誤解的運動,主要的理由不外是用地廣、球具貴、球場費用高以及只有少數有錢人玩等。這些理由都不儘成立,個人以一個中等收入的受薪者,已打高爾夫球十多年的經驗,略述意見。
    合乎標準的高爾夫球場,當然要占地五 十甲 以至一百甲的,卻都是以丘陵山地等低利用價值土地,而遍植草皮、種樹木、安置果嶺、沙坑、水池,與其聽任荒蕪或雜草樹叢蔓生,在水土保持的觀點和景觀維護上,孰優孰劣立可分辨。
    何況小如青年公園之練習場,只有半個棒球場的地方,每天有數百人在那兒揮桿擊球運動健身,其利用價值決不遜於任何球場用地。
    其次說到球具,個人在十幾年前以一千五百元買了半套七支舊球桿使用迄今,以目前國內自製球桿大量外銷,買一支全新球桿只要七百到一千元,就可以享受揮桿擊球的健身運動樂趣,不會比網球拍、羽球拍貴吧!更別提沖浪板、帆船、獨木舟、滑翔翼了。個人覺得高爾夫球桿和家裡其他運動器具像籃球、桌球、羽球拍、網球拍、飛盤、跳繩等並沒兩樣。
    高爾夫用球雖較貴,全新的每個約五十元,初學時容易丟掉球,可以買練習用球或舊球,每個十、二十元都有。打上道以後,球的消耗很少,個人都有兩、三年沒買球了呢。其他像球托一包二十支十元,也可用上好一陣子,個人習慣利用原子筆套剪去凸出部分,即可代用,既不犯規又可廢物利用。球鞋、傘也不一定非要專用的不可,只不過是反正用的上就備著,幹啥像啥而已。
    球場費用高是最受詬病的,不錯,目前國內營業性的球場,由於種種原因,收費不低。非假日去打十八洞,總要花上一千元以上,假日的話就要兩千元以上,還不見得排得上呢!那麼,讀者一定有個疑問產生:以一個中等收入的受薪者打得起嗎?是的,打不起。如果要每天打一場,甚至每星期打一次都打不起。如果是每個月打一次,或者一年才打三、兩次,又怎麼打不起呢!
    這算哪門子運動?請問:一般人有多少一年能下水兩三次的?那也是運動啊!
    其實筆者經常在青年公園打練習球,三十個才二十元,花六十元可以全身出汗筋骨舒暢,花一百元可打一百五十個球,一家大小四口帶了點心飲料還有幾本故事書,保證渡過愉快的半天。
    筆者還偶而到某工廠的綜合運動場去打球,因為叨了內人的光,得以眷屬身分進廠去利用綜合運動場。在那裏,兩山之間狹長的一片谷地,為水土保持的目的好不容易才種出來的綠地,說實在的,限於土質及山谷風大,稱他為高爾夫球場還差遠啦,如果不是看在免費打球份上,那真是不夠格的。
    國內運動要普遍化,一定要廣設公立球場,鼓勵企業界設立球場以為提倡。只要球場不營利,以自助式管哩,自拉球車不用桿弟揹球桿,費用就可降低下來。
    打高爾夫球的人數少嗎?每一球場每天都有數百人打球,全台灣已三十座球場計算,就有數千人以至上萬人,相信和棒球、桌球、籃球、排球相比,毫不遜色。何況由陳清波、謝永郁、謝敏男以至呂西鈞、陳志忠、陳志明和涂阿玉等揚名世界高爾夫球壇,實不亞於楊傳廣、紀政以及棒球運動。
    上列高爾夫球壇名人,都是球僮出身,照樣可以出人頭地。
    總之,運動健身都是好的,而且總要場地設備,不論從任何角度來看高爾夫球,絕不應再被認為是貴族運動,不信的話,不妨去試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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