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

黃邱罕女士獎學金辦法

黃邱罕女士獎學金辦法

第一條
     本獎學金緣起為紀念先母黃邱罕女士而設立。先母為高雄左     營人,一生秉持舊禮教修養德行,以真誠儉樸相夫教子,始終如一。民國四十一年先父黃自名以高雄水泥公司職員,見義勇為營救當時高雄市塩埕區新興街錦德煤油行失火陷在火窟中的小孩而著火身亡。從此以後,先母對先父堅貞守節,善盡母職照顧六個子女生活,在無恆產生活艱困中面對現實環境的經濟壓力,以堅毅意志,無怨無悔付出勞力,替富有人家洗衣、煮飯,賺取微薄金錢,含辛茹苦,拉拔六個子女長大成人,表現恭謹認命而知命的獨立自強意識,以及台灣傳統婦女典範的「永不放棄」、「逆境中求生存」優雅氣質,民國六十七年她走完其坎坷多舛的人生旅程。
先母遇及挫折而不沮喪的心情,開啟其子女身心靈,體現生命尊嚴,勇於追尋並實踐真理的核心價值,在感恩並思念慈母的孺慕之情而創設本獎學金,獎勵高雄中學家境清寒優秀學生。
第二條
                        本獎學金獎勵高雄中學家境清寒優秀學生,期盼成為「逆境中求勝」的品學俱優的佼佼者兩名,自民國一0二年開始為三名,每名發給新台幣壹萬元正。
第三條
                        本獎學金獎勵高雄中學家境清寒優秀學生須合於下列各項規定:
一、  非軍公教子女學生(因軍公教子女已領取教育補助費)及公費者。
二、  群育成績(操行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者。
三、  上學年上下學期學年總平均分數在七十五分以上者(即上學期平均加下學期平均除以二,達七十五分者)。
第四條
                        申請學生須檢具第三條各款證明書暨全戶戶籍謄本交予高雄中學黃邱罕女士獎學金審核委員會審核,如有證件不全或不實等情事,恕不受理。
第五條
                        本獎學金由黃邱罕子嗣,雄中四七級校友黃奏勝負責,提供新台幣陸拾萬元,從二00八年起迄二0三七年止為頒發獎學金年限。
第六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經黃邱罕獎學金審核委員會決議,得隨時修改之,經高雄中學相關單位同意後,公告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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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雄中同學黃奏勝教授耶魯名校哲學博士,自奉簡樸,卻樂於在中小學以父母之名捐設獎學金,允為我輩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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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40114-今早,黃奏勝學長(雄中57級,右二)偕同當年雄中同學蔡盛雄(雄中退休,右一)、王克信老師(雄中退休,左一)回母校雄中造訪,共敘雄中情。黃學長為耶魯大學哲學博士、耶魯大學博士後研究員、台灣師大國家文學博士,之前旅居美國,現旅居英國,每年都會回雄中並捐助獎助學金(黃邱罕女士獎學金),對母校感情深厚。黃學長提到,當年他們讀書的條件有如站在泥沼中奮力往上爬,而今有能力就要回饋母校,期望同學能積極奮發向上,為雄中、為台灣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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